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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的意见》
时间: 2023-06-07 05:36:55 来源:淮阴党建网 字号: [ ]

  村和社区是城乡最基层单位,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、服务群众的最前沿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》,近日,市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扎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,强化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构建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为基础、法治为保障、德治为先导、智治为支撑、善治为目标的基层治理“五治”联动体系,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、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突出为民服务,彰显治理温度,让治理过程成为汇聚民智、凝聚民心、服务民生的过程。深化“红色物业”解民忧,完善社区(小区)党组织对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监督、评议、管理体系,探索组建公益性物业公司实行兜底管理服务。推行“红色代办”纾民困,建强“红色代办员”队伍,细化梳理服务事项,制定闭环工作流程,实现党员联户全覆盖、精细服务零距离。探索“社区生活汇”暖民心,推行“一站受理、全科社工”服务,建设“乡愁记忆馆”、村史馆等特色乡情交流空间,促进居民之间、家庭之间情感交流与融合。

  要突出民主协商,拓宽治理广度,引导群众更加广泛、直接、有序参与基层事务的决策、管理和监督。优化“党群议事会”聚民智,深入推进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机制,实施“阳光议事六步法”,形成党组织领导的多方参与、多层联动、多元共治基层民主协商新格局。建好“有事好商量”平台听民声,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,实现群众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。

  要突出法治保障,增强治理硬度,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,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实践,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。强化村级管理“小宪法”约束力,依法制定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,通过党员带头、干部示范、贤长督促等方式,确保村(居)民将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严把村(社区)干部政治体检关,严格落实村(社区)干部联审制度,常态化开展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近姻亲属关系、违纪违法失信情况专项排查,保持村(社区)干部队伍纯洁性。

  要突出智治赋能,提升治理精度,完善“大数据+网格化+铁脚板”治理机制,推动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基层治理,提高治理实效。推动“三网融合”融深走实,科学合理划分功能网格,配齐配强网格管理员、联络员、帮办员,推动“三网”组织形式和功能作用有机融合。打造“互联网(大数据)+基层治理”一体化平台,整合各条块数据资源,打造富有淮安特色的智能化平台,健全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,为老年人提供“菜单式”服务。

  要突出德治教化,延伸治理深度,传承发扬周恩来精神、新四军铁军精神、“新旅”精神和地方特色文化,在培育壮大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中推动治理更深入、更持久。赓续红色血脉强信仰,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优势,讲好伟人故事、红色故事,积极发展红色旅游,弘扬红色文化,引导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。传承特色文化润民心,挖掘本地传统文化,定期开展群众体育文化活动,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,加强对群众的文明道德引导,让崇德尚善成为群众的自觉追求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,县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好“一线指挥部”作用,镇、村两级党组织要发挥好“一线作战部”作用,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“一线参谋部”作用,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要及时总结宣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,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支持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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