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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》
时间: 2023-06-07 05:36:10 来源:淮阴党建网 字号: [ ]

  民族要复兴,乡村必振兴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。为贯彻落实中组部《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》,近日,市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突出党的领导强组织功能、县镇统筹强聚合效应、市场规律强内生动力、因地制宜强特色产业,探索形成符合时代特征、体现农村特点、具有淮安特色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,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、持续发展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创新发展路径,坚持统筹扶持资金增收。统筹引导支农、惠农、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,重点投向经济薄弱村,建设一批增收致富稳定、作用发挥持续的集体经济项目。坚持做实合作经济增收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模式,采取“支部+专业合作社”“支部+电商”等发展模式,引导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特色农民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,增加村集体资产和收入。坚持深化村企联建增收。深化“万企联万村、共走振兴路”行动,因地制宜共同开发现代农业项目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壮大村集体经济。坚持盘活资产资源增收。镇村党组织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治理,对村内闲置校舍、厂房、老村部等进行盘活利用,对农房改善中闲置农房进行回购或者租赁,壮大资产性收入。坚持发展飞地经济增收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,在园区、工业集中区新上项目,大力发展飞地经济。县镇要统筹使用各类帮扶资金,依规建设标准化厂房、购置门面房,切实增强低收入村“造血功能”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要加强资金引导,结合实际设立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”,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发展项目,给予免息使用、分期返还的资金支持。要加强鼓励激励,积极探索村干部考核定级与村集体经济增收、资产增值“双挂双增”机制,优先选拔选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、事业编制。要加强创业支持,对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,给予项目、资金、政策、人力资源等多维度支持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要坚持高位统筹,县级党委要整合资源、分类推进、精准施策,镇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,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要筑牢振兴堡垒,村级党组织要深化村干部“双专”建设,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。要注重典型引路,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,将其上升为机制、固化为制度,选树宣传先进典型,营造良好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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